健身服務業 最快年底開放進駐北市住宅區

現況違規業者取得全數住戶同意 可申請就地合法

近年來國內運動風氣日益盛行,健身產業蓬勃發展,台北市議會近期三讀通過「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修正案」,有條件開放第三種住宅區(住三)納入健身服務業相關場所使用,最快12月底公告實施。台北市政府都發局表示,現況違規業者若能符合道路、樓層規範,並補齊緊鄰場館的全數住戶同意書,即可申請就地合法。

包括國術、柔道、拳擊館等場所

住三區係指「為維護中等的實質居住環境水準,供設置各式住宅及一般零售業使用,維持稍高人口密度與建築密度」,佔北市住宅區逾7成;而過去與健身服務業相關的國術館、柔道館、跆拳道館、空手道館、劍道館及拳擊、舉重等教練場所、健身房、韻律房,僅限於商業區,不得進駐住三區。

北市議員梁文傑認為,因應運動需求增加,許多住宅區陸續出現小型國術館、跆拳道館、拳擊館、健身房等,卻屬違規使用,顯然法規已不符合產業發展趨勢,應修法與時俱進,以附加條件方式准予納入。

都發局長黃景茂表示,約4成的市民認為健身空間不足,經參考體育署、相關業者意見後,並請體育局、環保局評估,只要控制震動、噪音等環境問題,可有條件開放。

土管條例修正 住三區有條件開放

北市土管條例部分修正案已經北市議會三讀通過,住三區准予健身服務業進駐,但為避免影響交通及住戶安寧,業者申設地點須臨寬度15公尺以上道路,限於建物一樓、地下一樓,並有獨立出入口,若毗鄰兩側及直上一層樓為住宅使用,須取得緊鄰場館的全數住戶同意。

據統計,自2015年至去年,體育局通報未符合土管規定的健身房共77家,黃景茂說,修正案最快12月底公告實施,原違規業者若符合上列附帶條件,並補齊住戶同意書,即可申請就地合法。

若噪音、震動擾鄰 依法裁罰

至於過去曾有健身房於使用期間,器材產生的噪音、震動,引發鄰近住戶抱怨檢舉,都發局指出,先透過附帶條件限制,降低環境衝擊,且要求取得住戶同意書時納入相關意見,未來若有噪音等擾鄰問題,則依各環保法令裁處改善。

資料來源:?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1414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