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空污 北市加嚴納管700業者

行政院環保署已規劃「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草案)」,針對餐飲空氣污染進行管制。台北市更將管制對象加嚴,預估今年底台北市轄內燒烤店、牛排餐館等業者將全面納管,預估有700家餐飲業列入,若違規最重可罰100萬元。

環署管理辦法 擬年底上路

環保署「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預計年底上路,屆時全台灣營業面積達1000平方公尺以上,或座位數達300個以上的飯店、會館或百貨公司美食街,都要納管。

燒烤店、牛排餐館都將納入

台北市環保局更將管制標準加嚴,台北市轄內燒烤店、牛排餐館,及資本額達10萬元且營業面積達100平方公尺以上的餐飲業,都要納管,預估新增納管700家業者。若是新設餐飲業,應該在辦法發布日起3個月符合相關規定,既設餐飲業則要在發布日起1年應符合相關規定。

違者可處2萬到百萬罰鍰

環保局空污噪音防制科科長楊梅華解釋,台北市餐飲業分布密度高,且部分店家在人口稠密的住宅區或住商混合區,假如烹調排放的油煙異味沒有妥善處理,不僅污染空氣,還可能干擾民眾生活。

她指出,台北市每年有4000多件的餐飲業油煙異味陳情,約占整體空污陳情案件的43%。

環保局表示,「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強制受規範業者,要設置廢氣收集風速0.5m/s以上的氣罩,以及靜電機或活性碳吸附裝置等油煙、異味處理設備。此外,業者也要每月定期維護保養1次以上,並保留操作及維護紀錄2年備查。若業者未能履行上述規定,環保局會依違反空污法告發,可處2萬元到100萬元的罰鍰。

資料來源:?https://news.ltn.com.tw/news/Taipei/paper/1410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