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內湖運動中心 租桌球場限制多挨批

為推廣全民運動,台北市政府在十二行政區設置運動中心,並委託廠商經營,台北市議員李建昌日前接獲陳情,由市府委託救國團經營的內湖運動中心規定打桌球的民眾只能擠同區打球,其他閒置的桌次卻不能使用,不但造成擾民,打球民眾還有相撞可能,且民眾對於使用上的不便上提出反映,該中心還會態度不佳回嗆「反正新桌子給你們打一個月後也是壞掉」,李建昌認為,市民運動中心是以服務市民為目的,不是營利工具,盼體育局要求業者限期改善。

只能擠同區打球 議員促改善

台北市體育局表示,將協調業者做調整,若民眾有不同需求,盡量滿足民眾需求。內湖運動中心表示,民眾可至網路自行預約要的桌次,若是現場臨時要租借,就會依照節能省電的方式指定桌次。

李建昌接獲陳情後,派服務團隊到現場實測,也遇相同問題,在租用場地時員工依次給桌,並指定只能使用第一排的第二桌,但同一時間鄰桌正在進行雙打,打球時兩桌人還需小心,否則很可能會相撞。

李建昌表示,場地安排完全忽略雙打使用者需要較大的活動空間,調閱資料發現,十二家運動中心大多配合使用者需求,讓民眾選擇桌次,僅內湖運動中心稱是配合政府政策節能減碳,才規定民眾到特定桌次打球,既然稱要節能減碳,為何其他十一家運動中心不用?

台北市各區運動中心依照「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委外經營,並依各中心場地軟硬體設施設備、經營模式等因素考量,制定場地管理模式及規劃,但要在不影響民眾安全及運動舒適度下,配合市府政策進行節能減碳相關管理。

但李建昌認為,救國團節能省電的方式,已犧牲民眾打球的安全性、舒適度,不符合市民運動中心成立的宗旨,因此要求體育局在一週內徹查各運動中心場館經營管理上,有哪些規定與目的不符,甚至因此降低民眾前往使用的意願,都應要求業者限期改善。

資料來源: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1330182